溫政土〔2023〕21號
溫縣人民政府
關于收回2023-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并協議出讓給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的批復
縣自然資源局: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收回2023-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協議出讓給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的請示》(溫自然資〔2023〕94號)已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2023-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方案,將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給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協議出讓價款為4萬元,土地用途為二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為50年,容積率≥1.2,建筑密度≥60%,綠地率≤20%。
2023-10號宗地位于緯三路南側,東至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西至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南至上島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北至緯三路,面積為312.9平方米(折合0.4694畝)。
此復
溫縣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